黑建安[2008]34号
关于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总局建设局,省森工建设安全站: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督查的通知》(黑建安[2008]30号)要求,省建设厅组成4个督查组,于7月24日至8月2日对全省13个地市及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及所辖县(市、分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各督查组在认真听取受检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进、隐患排查等情况的工作汇报后,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共检查施工单位78家,监理单位60家,施工现场84个,建筑面积150.97万平方米,下达执法建议书17份。从检查情况看,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建筑市场监管得到进一步加强,大庆、佳木斯等市建筑市场秩序取得明显好转;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哈尔滨、七台河、鹤岗、双鸭山、黑河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牡丹江、大庆、鸡西、伊春、绥化、省农垦总局大幅度提高。
(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不断深入,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1、整章建制,加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哈尔滨市建委在日常工作中实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市场主体数据档案制、两场联动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严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大庆市委、市政府把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列为全市65件大事之一,大庆市建设局重点实施准入和清出、投诉举报、预警谈话、定期通报、整改复核等五项工作制度,并强化监督执法力度,从今年5月开始,对全市所有项目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处理了一批建筑市场责任单位。
2、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施工许可发放关。此次检查的84项工程,有80项工程依法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占总数的95%。佳木斯市建设局通过建立施工许可发放责任制、审查材料与核查市场行为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行政等措施,强力整顿市场秩序,杜绝了新建项目无证施工的现象。
3、严格招投标监管工作,确保公平竞争。此次检查的全部工程项目都依法进行了招投,特别是国有投资项目,都采取了公开招标。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1、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哈尔滨市建委召开了由企业“三类人员”和 各区、县(市)监察人员参加的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观摩大会,部署、动员标准化创建工作;牡丹江市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会,要求进一步提升创建总体水平,加快大面积推进速度,树立过硬典型带动牡丹江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七台河市建设局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工地建设必须创建标准化,必须按标准化的标准建设”;佳木斯、双鸭山、鹤岗、黑河等地也召开了各具特色的推进会。
2、树立样板,典型引路。大庆市、鸡西市、绥化等市组织多批次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到哈尔滨东辉、保利公司施工现场观摩、学习,树立了本地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佳木斯市在召开现场推进会的基础上,召开由本地企业参加的达标会,邀请省建设安全协会专家现场指导、示范,本地企业观摩,为大面积推进奠定了基础。督查组认为,哈尔滨市省国税局数据处理中心工程等23 项工程(见附表1)在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中特点突出,成绩显著,给予全省通报表扬。
3、创新工作方法,大面积推进,高标准起步。鸡西市由于工程量较少,将工程规模未达创建要求的工程也纳入标准化工地创建范围。七台河市不仅要求社会投资工程要创建标准化工地,而且将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推进到经济适用房领域。鹤岗市规定2008年新建工程在办理建筑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同时,要申报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否则,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针对沉陷区改造工程量大、面广不易管理的情况,采取由建设单位统一建设办公区、生活区,然后分配给各参建单位,统一管理。黑河市在创建过程中采取“关口前移”、“四个结合”做法,进一步推动创建工作大面积开展,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工程不降低标准要求,统一尺度。
(三)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
各地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结合起来,将其作为消除隐患的有力手段常抓不懈。哈尔滨市建委在认真分析近年生产安全事故的基础上,把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土方坍塌等事故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确定为督查重点,作为每次必查的内容实行零报告制度;齐齐哈尔市严把起重机械设备审批关,对运建建筑公司使用的建设部明令淘汰的自制塔吊进行拆除;双鸭山市建设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未进行检测及日常使用、维修记录不齐全的工程责令停工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建筑市场不规范
1、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无施工许可证施工现象仍然存在。这次检查的齐齐哈尔市市区的4项工程,有2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一项工程施工许可证滞后近3个月。其他市地未抽查的工程中也存在这类问题。
2、部分工程招标不规范。国有投资的齐齐哈尔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时采取举牌竞价,三家企业竞价,两家举牌。
3、承包队伍管理薄弱,一些承建单位在中标后擅自更换项目班子成员、监理人员。齐齐哈尔中学教学楼工程、牡丹江阿里郎小区二期工程、大庆奥林国际公寓工程、大庆高新区服务外报产业园二期工程施工单位实际项目负责人、安全员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二)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
1、工作开展不平衡。主要是市地之间、市县之间、企业之间、政府投资工程与社会投资工程之间不平衡。这次检查的多数县(市)工程安全防护标准不高,隐患多,文明施工较差,与市区工程相比差距明显;部分企业,尤其是低资质企业意识不高,管理能力弱,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处于被动推进中;经济适用房、旧城区改造、塌陷区改造等政府为投资主体的工程尽管合同中按规定计取了安全技术措施费,但由于总体造价较低,安全生产投入仍然不足,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标准低于社会投资工程。
2、施工现场隐患严重。一是三项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执行不彻底,保护现场PE线不成系统、不连续,重复接地数量少,使用钢铠或四芯电缆外加一颗导线作PE线,配电箱、开关箱内缺少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保护器参数不匹配;二是临边防护不严,楼层、作业层、楼梯段缺少防护栏杆,脚手架缺少小横杆,连墙件数量少,水平网数量不足,靠结构处张挂不严,架体下部封闭不严。所查的齐齐哈尔市大部分工程临边防护不到位,齐齐哈尔中学教学楼工程、依安县学府小区工程、依安县丽水家园综合楼工程无任何防护措施。通过对黑建安[2008]19号文件通报的存在严重问题要求整改的部分施工现场进行复查,发现多数现场整改不彻底,又产生新问题。如佳木斯恒远建设集团施工的佳木斯金地家园工程经复查,上次存在问题解决不彻底,还存在建筑物内住人,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其施工的佳木斯大学食堂工程、汤原县卫生局县中心医院工程存在部分设备未执行三项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临边防护不严等问题;鸡西供销社综合楼工程存在漏电断路器接不正确,阳台、作业层临边无防护,脚手架搭设不合格,塔吊未检测使用等问题。
3、一些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主要是现场材料堆放混乱,道路不畅通;办公区、生活区未分开;宿舍、食堂卫生条件差,食堂操作人员无健康证等,如齐齐哈尔教学楼工程、依安县职业技术学院工程、牡丹江市阿里郎二期1#楼工程等。
三、处理意见
对检查中存在较大问题的工程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责令哈尔滨康宁家园职工住宅楼等 27项工程立即或停工整改,并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良记录一次,对其中齐齐哈尔北疆雅苑14#、15#楼等6项工程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给予罚款处罚,暂扣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等13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或吊销王秋和等23名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将2家外省企业的检查情况通报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具体见附表2。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一是把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关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工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准许开工建设;二是加强检查、巡查,对于无证施工的建设工程,予以纠正,并依法给予处罚;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管,除了要将安全技术措施费列为非竞价项目外,还要在招投标文件中明确安全技术措施费的内容,安全生产措施费应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防护用品费及建筑物垂直防护架、垂直封闭防护的费用等,要有各项费用金额及总金额;四是加强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省外企业管理,防止转包、挂靠及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对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认真落实从业人员证件暂存制度,防止一人在不同工程任职,有名无实现象。
(二)稳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一是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是提升我省建筑业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必要手段,要将其作为建筑业的中心工作,发挥部门联动优势,按照“大面积推进,高标准起步”的要求,全力推进;二是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处理好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高标准不是脱离实际的高标准,而是在标准化内容基础上的高标准,其实质内容是使企业达到精心管理、精益求精、严格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要求。对于规模小的工程也应按照标准、规范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安全;三是重点突出,分类推进,要针对县(市)工程、沉陷区及棚户区改造工程、招商引资工程、外省企业承建工程等薄弱环节,重点指导,增加监管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各地要按照6月18日省推进会确定的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抓紧树立本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全面推进。
(三)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一是加强特殊工种,特别是电工、架子工的培训,提高其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做到持证上岗;二是加强对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培训,提高其履行职责、发现问题的自觉性和能力。
(四)加强问题整改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监管,以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检查出的主要问题为重点,进行“回头看”,要有专人监督问题工程的整改,实行责任到人,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不能产生新问题。
(五)强化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在加强指导、监督的基础上,对于有市场违法行为以及现场隐患严重,整改不积极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依法进行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按照省督查组下达的整改指令书的要求,督促责任方认真整改。
(二)请各地按照附表2的要求对责任方依法处罚(省厅处罚的除外),将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等相关材料于2008年8月25日前报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按照附表2的处理意见收缴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岗位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并将收缴的证书及整改材料于2008年8月25日前送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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